关于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3-09-24 10:08:43
各区教师培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负责人:
您好,现把《关于深圳市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》转发给您,请查阅并转发至本区的公、民办小学和幼儿园。请各区务必遵照文件中的进度安排,组织好本区小学和幼儿园继续教育管理员的培训工作,谢谢。
预祝:国庆假期愉快!
注:管理员培训联系人
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黄友安,电话:26732696
深圳大学师范学院
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李春云,电话:25154397
深圳市教科院